<option id="sghx8"></option>
<menuitem id="sghx8"><strong id="sghx8"></strong></menuitem>
<menuitem id="sghx8"><strong id="sghx8"></strong></menuitem>
<samp id="sghx8"><ins id="sghx8"></ins></samp>
<menuitem id="sghx8"><ins id="sghx8"></ins></menuitem>

<progress id="sghx8"></progress><tbody id="sghx8"></tbody>
  • <tbody id="sghx8"></tbody>
    1. <menuitem id="sghx8"></menuitem>
    2. <tbody id="sghx8"><bdo id="sghx8"></bdo></tbody>
        <tbody id="sghx8"></tbody>
        <samp id="sghx8"></samp>

          <progress id="sghx8"></progress>

          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20年)內容三

          全國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2011-2020年)內容

          四、規劃項目和投資估算

          (一)規劃項目。

          地下水污染調查項目。包括區域地下水污染調查和重點地區地下水污染調查。其中,區域地下水污染調查面積約440萬平方公里,重點地區地下水污染調查面積約105萬平方公里。

          地下水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示范項目。主要通過開展地下水水源補給區水力截獲、污水防滲、地下水帷幕、流場控制等工程措施防治地下水飲用水水源污染。

          典型場地地下水污染預防示范項目。主要針對典型場地地下水污染現狀及特點,從控制污染源出發,示范性開展工業危險廢物堆放場、石化企業、礦山渣場、加油站及垃圾填埋場等污染場地的預防工作。完成存在滲漏問題的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堆存、垃圾填埋、礦山開采、石油化工行業生產(包括勘探開發、加工、儲運和銷售)等場地的規范化防滲處理,加強環境監管,從源頭上預防地下水的污染;完成全國電解錳行業錳渣庫規范化整治和錳礦尾礦庫生態環境綜合治理,預防地下水污染。

          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示范項目。主要通過推廣先進農業技術和綠色種植技術,大力推進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的退耕還林還草,開展農業面源污染地下水監控的試點示范。

          地下水污染修復示范項目。主要針對我國典型場地地下水污染日趨嚴重、相應修復技術薄弱的現狀,選取典型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地、垃圾填埋場、礦山開采場地、石油化工行業生產(包括勘探開發、加工、儲運和銷售)等場地,開展地下水污染修復示范工程,恢復示范區地下水使用功能,為開展全國地下水污染修復工作積累經驗。

          地下水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項目。主要包括地下水污染監測和預警應急系統建設。地下水污染監測系統包括區域地下水污染監測系統(國控網)、重點地區地下水污染監測系統(省控網)以及相應的信息共享平臺。區域地下水污染監測系統(國控網)覆蓋面積約440萬平方公里,重點地區地下水污染監測系統(省控網)覆蓋面積約105萬平方公里。地下水污染預警應急體系建設主要涵蓋預警預報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地下水污染應急保障工程體系建設和突發污染應急監測體系建設等方面。(地下水檢測

          (二)投資估算。

          按防治任務的輕重緩急和防治項目的成熟程度將規劃項目分為優選和重點兩類。

          目前迫切需要開展的優選項目需投資88.8億元。包括地下水污染調查項目27.0億元,地下水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示范項目3.4億元,典型場地地下水污染預防示范項目10.2億元,地下水污染修復示范項目3.8億元,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示范項目1.4億元,地下水環境監管能力建設項目43.0億元。

          重點項目需投資257.8億元。包括地下水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示范項目196.3億元,典型場地地下水污染預防示范項目49.7億元,地下水污染修復示范項目10.5億元,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示范項目1.3億元。

          五、保障措施

          (一)明確責任分工、加強組織協調。

          強化地方責任。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規劃實施的責任主體,要高度重視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分解落實目標和任務,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狠抓落實,制定實施方案,細化措施政策,落實地方政府環境質量負責制。

          加強部門協調。環境保護部會同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衛生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總后勤部等部門和單位,指導、協調和督促、檢查地下水污染防治規劃的實施;會同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衛生部等部門,統一規劃、完善地下水環境監測網絡,聯合建立地下水環境監測評價體系和信息共享平臺;聯合國土資源部、水利部、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國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評估,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的對策意見。軍事區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由總后勤部負責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聯動機制,密切配合,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落實企業法律責任。有關單位應嚴格按照國家地下水保護和污染防治要求,切實履行監測、管理和治理責任,采取嚴格的防護措施,隔斷地下水污染途徑。對于造成污染的,應依法承擔治理責任。工業危險廢物堆放場、垃圾填埋場和重點石油化工企業應定期開展地下水環境監測,實施綜合防治,降低污染負荷,防范環境風險。

          (二)完善法規標準、加強執法管理。

          建立和完善地下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體系。統籌協調相關法律法規的關系,建立健全地下水環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方面的政策法規。加快制定并完善與地下水環境資源利用和管理、污染責任追究和補償、地下水環境標準和評價等方面相關的規章。建立地下水污染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地下水環境危害的有關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追究責任,并進行環境損害賠償,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在完善相關環境標準體系過程中,兼顧地下水環境保護的需求。各地也要加快配套法規標準體系的建設。

          嚴格執法,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落實《水污染防治法》、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取水許可制度。對于污染地下水的建設項目和活動,要依法嚴格查處。對于涉及地下水污染治理工程、修復示范工程、綜合整治工程以及相關人口搬遷工程的建設項目,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要求,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責任認定、損失核算以及補償等機制,嚴格執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及排污許可證制度。加強地下水飲用水源、典型污染場地和人工回灌區等區域的監督管理,進一步加強農村地區、西部地區和地下水敏感區域的環境執法,防止地下水污染較重的企業向農村或西部地區轉移。建立跨部門的地下水污染防治聯動機制,形成合建、共享、互動的監管體系。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專項行動,提高地下水污染防治執法、監督和管理水平。

          (三)創新經濟政策、拓展融資渠道。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大地下水污染防治的資金投入,建立多元化環保投融資機制,拓展融資渠道,落實規劃項目資金,積極推進規劃實施。相關企業要積極籌集治理資金,確保治理任務按時完成。要做好項目前期工作,現有相關渠道要加大對地下水污染防治項目資金的支持力度。加強與城市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等相關規劃的銜接,加強與其他污染防治項目的協調,突出重點,強化績效。對于符合國家支持政策的規劃項目,待具備條件后,可在現有投資渠道中予以統籌考慮。

          進一步完善排污收費制度,加大排污費征收力度,有效調動企業治污積極性。從高制定地下水水資源費征收標準,完善差別水價等政策,加大征收力度,限制地下水過量開采。探索建立受益地區對地下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生態補償機制。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污染防治設施的建設和運行。

          (四)重視科學研究、增強技術支撐。

          加大科技研發力度。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國家科技計劃、地方科技計劃要重點支持地下水污染防治等相關課題研究。加強地下水環境監測、地下水脆弱性評價、地下水環境模擬預測、地下水環境風險評估、地下水控制和修復以及地下水污染對人體健康影響等方面的研究。圍繞地下水飲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典型場地地下水污染治理、地下水污染修復、農業面源污染防治等內容,不斷加大科技投入,提升地下水污染防治科技水平。

          建立健全科技推廣體系。鼓勵大專院校、科研院所和相關企業加強針對性強、技術含量高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應用技術研發。積極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適用治理技術及管理經驗,開展地下水污染防治技術研究,科學制定地下水污染防治技術規范和指南,逐步建立先進實用技術目錄,積極培育相關產業。

          (五)加強輿論宣傳、鼓勵公眾參與。

          加強宣傳教育。綜合利用電視、報紙、互聯網、廣播、報刊雜志等大眾媒體,結合世界環境日、地球日等重要環保宣傳活動,有計劃、有針對性地普及地下水污染防治知識,宣傳地下水污染的危害性和防治的重要性,增強公眾地下水保護的危機意識,形成全社會保護地下水環境的良好氛圍。依托多元主體,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構建地下水環境保護全民教育體系。

          (六)強化監督檢查、建立評估機制。

          建立檢查和信息報告機制。環境保護部會同有關部門對規劃落實情況及實施進度定期開展檢查,確保規劃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定期向上一級政府報告。

          加強環境監測監督。地方人民政府應制定年度監測計劃,協調地方各部門制定和完善監督管理、監測方案和監測系統,對規劃實施效果開展監測分析,及時提供各種監測信息,為規劃順利實施及評估提供支持。

          建立規劃實施評估機制。建立規劃年度、中期和終期評估機制,及時了解實施進展,提出項目增補建議,判斷、調整和論證規劃的后續實施方案。

          上一篇:
          下一篇:
          av资源网